香港政府周五(19日)刊憲增撥50億元專門款項,用作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繼2020年12月撥出80億元的國安非經常撥款後,香港「公開」維護國家安全開支已達130億元。對於過去80億款項為何在今年2月宣讀的《財政預算案》隻字未提,該筆款項是否用完以及預計50億元的適用年期等等,財政司長辦公室沒正面回應,強調根據《國安法》第14條,國安委工作不受任何機構或人干涉,故不會進一步披露該筆專門款項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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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於本月3日以82票贊成、1票棄權,三讀通過,並沒有隻字提及維護國家安全開支,已是連續兩年沒有公佈相關數據。政府刊憲發出「政府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開支」款項,駭然出現「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的開支」,實際數額為50億元,該項開支的註釋補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經行政長官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福利,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此項50億元限用以增加專門款項的非經常性撥款,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翻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1年的《財政預算案》記者會回應指,80億元維護國家安全開支是用來支付「未來數年」的開支,但只事隔兩年就增撥多50億元。根據《港區國安法》,國家安全開支不屬於政府部門的開支總目,毋須被納入撥款條例草案,也毋須經過立法會審議和通過。
目前,國安相關部門的開支,保安局在2022至2023年度的預算為22.53億元,實際數額為11.47億元,較前一年度實際數額10.78億元,增加約6.4%;警務處的預算為26.67億元,實際數額25.2億元,增長亦達8%。根據財政司長辦公室2021年就撥款的「控制及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報告顯示,撥款按照《港區國安法》相關規定進行,分為經常及非經常開支,前者包括薪酬及津貼、專門服務聘用費用、租金、其他營運和行政支出等;後者包括小型建築工程、專門設備、系統設置、機械,及其他資本性開支。撥款不涉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經費,其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
《衞報》訪問移民港警心聲:我自由了
英國《衞報》周四(18日)報道,曾被稱為「亞洲最優秀警隊」的香港警察,但2019年大規模反政府浪潮中暴力鎮壓示威者受到廣泛批評後,聲譽一落千丈。已移居海外、化名「Kevin Wan」的40多歲警員,曾效力港警超過20年,「我不想變成我所鄙視的人」,而他坦言:「放棄了高薪厚祿,但我自由了!」報道指,警察為「保持在人力市場競爭爭力,本月宣佈放寬體重、身高等招募標準」。學者鍾劍華受訪時表示:「警察在社會上的形象很差,因此對年輕人失去了吸引力。整個社會都看不起這個職業,誰還想當警察呢?」
香港警察招募組本周(5月16至19日)到中國大陸高校招募,首兩日行程就收到90名廣州暨南大學港生申請表格。在中國院校招募過程中,21名港生未有取得DSE第二等級中英文成績,但只要通過「警員中英文筆試」,考完一次通過後,成績將「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