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近月退休,接受港媒《明報》訪問時表示自己在香港黃金時代成長,過去一直希望推動法治教育,但香港近年已進入新的環境,他「愈來愈不熟悉現時的法律」,對社會近年的改變也感到「可惜、好sad(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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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鏗鏘集》2014年雨傘運動前夕播放一連兩集「同班同學」,尋找與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同屆的1986年港大法律系畢業生,當中包括時任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上訴庭法官周家明、《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等。2019反送中運動後,張達明坦言再難有類似的大型聚會,同班同學各有不同際遇本是正常,有些人飛黃騰達,有些人可能做自己想做有意義的事,沒有想到改變的同班同學有人坐了幾年監,不知何時可出來,過去不會預見到這情況,會感到欷歔。
《追新聞》翻查資料,張達明今年6月曾為捲入初選47人案的戴耀廷撰寫求情信,表揚他在法律上的學術成就,對香港大學和社會的貢獻,以及一生追求法治,真誠地相信自己的行為合法。
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張曾於Facebook感嘆:「比我所預想最差的情況還要差」,要將「具中國特色的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質疑法例並沒有就「國家安全」再作定義,而是採用中國國家安全法的定義,包羅萬有。
一向被視為「傳媒之友」的他,過往出席港台《城市論壇》評論不同法律議題,在《港區國安法》實行後轉趨低調。他在訪問中解釋箇中原因,主要是傳媒未必想報道他撰寫的評論,而香港進入新環境,國安法律等公眾關心的議題已超出自己能力範圍,評論「一係得罪人,一係講了(市民)已經明白、同意的話」;加上國安法又不是自己熟悉的普通法,再評論的話錯的機會很高,認為時事評論員劉銳紹雖然不是律師,「他可能比我熟悉(大陸法制)」。他自我評估風險不高,但身邊親友擔心,因而改為集中精力在教學上,推動如臨牀法律教育課程。
現年61歲的張達明選擇「登六」退休,他指與妻子的共同決定,希望探索生活,多些時間看書、見朋友,自言性格及信仰影響,很多事都不是他計劃之內,機會來了便回應。他受訪時說:「我性格是我不是所謂革命者,或者Benny(戴耀廷)這一類,我一直都不是。我是在環境容許,有這個機會出現,我便回應,serve(服務)我可以serve(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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