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大比數通過決議   促釋放黎智英等政治犯   要求制裁李家超等禍港官員

歐洲議會周四(15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支持香港的決議,要求特區政府立即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以及廢除「港區國安法」;並促請歐盟理事會制裁特首李家超等禍港官員,以及呼籲歐盟各成員國暫停與中港的引渡協議。有份提出動議的斯洛伐克籍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表示,黎智英因為當局捏造的指控而面臨終身監禁,其案例就是政權以「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與自由的最有力證明。

今次動議由「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E)聯席主席、德國籍議員包瑞翰(Reinhard Bütikofer)以及萊克斯曼等人提出,議案以483票贊成、9票反對、42票棄權大比數通過。決議指出,香港自2020年6月30日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自由、法治及司法獨立都急劇倒退,批評中國政府違反一國兩制原則、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國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等。決議特別提到黎智英因為當局捏造的罪名被拘禁,面臨終身監禁,而且不准他聘用英國大狀抗辯。

特別關注鄒幸彤絕食及何俊仁健康

決議又提到其他政治犯被長期羈押,部份人更有嚴重健康問題,除了黎智英之外,特別提及何俊仁、戴耀廷、鄒幸彤、李卓人、黃之鋒及何秀蘭,尤其深切關注為紀念六四34周年在獄中絕食34小時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患有癌症、被無理撤銷保釋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決議同時要求香港立即廢除「港區國安法」,並立即釋放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以及停止再妨礙記者採訪。決議呼籲歐洲對外事務部要支援歐盟駐港辦事處加強對案件審訊的觀察,並要就重要的案件審訊進行匯報,同時要爭取派員探監。

決議要求歐盟理事會根據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對李家超及所有打壓香港人權的中港禍港官員,實施針對性的制裁。決議同時關注「港區國安法」的所謂域外管轄權力,並譴責中國政府針對在歐盟境內的離散港人社群,

包瑞翰表示歐洲議會透過今次壓倒性決議,表達對正受國安法迫害的香港民主派人士的支持,議會將廣邀歐盟成員國的議會加入,組成反中國威權聯盟。萊克斯曼稱,中國與香港政府懼怕像黎智英這類熱愛自由的香港人,因為他們就是對中共謊言與壓迫的最大威脅,歐盟必須採取實際行動,包括制裁禍港官員,以支持香港和黎智英。領導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表示,今次歐洲議會通過決議令人振奮,要求港府盡快作出回應,否則為時已晚。

李家超:維護國安「天經地義、光明正大、理直氣壯」

特區政府漏夜發聲明,指特首李家超領導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天經地義、光明正大、理直氣壯」,批評歐洲政客為政治目的和利益罔顧事實,抹黑「港區國安法」和歪曲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及嚴厲譴責;又稱李家超會堅定不移,全力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也批評,歐洲議會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肆意踐踏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促歐洲議會政客立即停止包庇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停止威脅制裁的霸凌行徑,放棄以港遏華、不自量力的癡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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