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3人終極勝訴 鄒幸彤笑著舉「V」字手勢   鄒母:「希望世界變得更好」

首宗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案件「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經過近3年6個月漫長審訊,周四(6日)到了終極上訴宣判日子。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判詞指控方遮蓋國安處調查報告,令支聯會一方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受剝奪,律政司也沒有證據舉證。判詞亦直指兩下級法院裁決出錯。鄒離庭前笑著舉起「V」字手勢。社民連曾健成表示鄒托他轉述:「記住叫鄧炳強同佢道歉。」鄒幸彤的母親說:「希望世界變得更好,大家要堅持善良、公義」。

另一方面,「97後首宗文字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舊煽動罪)案同日終極上訴宣判, 終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譚的上訴。判詞指,港區《國安法》訂立前後,區域法院均有司法管轄權審理舊煽動罪案件;指舊煽動罪非普通法罪行,控方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意圖。快必Fb專頁發帖:「快必話:明知不可為,但還是要走完這條上訴到終審之路,這是上主給他的十字架。」揚言「2027年4月見」。快必已就該案服畢刑期,另就47人案正服刑,料2027年上半年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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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院周四開庭,鄒幸彤束起長馬尾、身穿白色風衣,由懲教人員押解到庭,她先向旁聽人士笑說「早晨」。首席法官張舉能後來宣讀裁決,指5名法官一致裁定支聯會3人終極上訴得直,另案則一致裁定譚得志終極敗訴,然後散庭,開庭歷時不足5分鐘。鄒即被押回囚室,期間掛起大大笑容及先後舉起拳頭和V字手勢,有旁聽人士鼓掌。

鄒母周四亦有出庭。她指,「多謝大家,希望世界變得更好,大家要堅持善良、公義」,又指在庭上見到鄒幸彤展露笑容,指「佢成日都話,佢做緊認為啱嘅嘢呢,冇乜理由唔開心,請大家放心」。鄒母離開前展示記協的鎖匙扣,寄語「逆風前行」。

鄧岳君在法院外稱,裁決還支聯會清白,「公道自在人心」,指裁決可證明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亦還了支聯會多年義工一個清白,冀將來可證明八九民運不是反革命暴亂。未到庭的徐漢光指,支聯會一再被冤枉是外國代理人,相關判決和冤獄「都站不住腳,被終審庭推翻」。

終院就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判決指出,律政司必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引用「公眾利益豁免權」大幅遮蓋國安處的調查報告,不僅令被告無法得知控方的論據,亦令他們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受剝奪,律政司自己也沒有證據舉證。終院亦批評兩下級法院裁決出錯,指原審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代理人已足夠,上訴時高院法官黎婉姫裁斷,被告不能挑戰警方通知書的有效性,兩人的裁決均為錯誤。終院指出,法院履行維護國安職責時,不能忽視保障權利條文。

判詞強調,公平審訊原則獲《基本法》賦予憲法效力,同獲《國安法》確認,處理危害國安罪行時,被告同樣擁有無罪假定和辯護權,連同刑事訴訟程序的其他規則。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強烈譴責律政司保安局

港府表示,會仔細研究判詞和相關法律原則,積極審視香港維護國安的執法經驗,研究如何完善香港相關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持續強化維護國安的執法力量。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回應判決強烈譴責律政司、保安局及警察國安處在執行港區《國安法》及《實施細則》時,對刑事法律作出根本且原則性的錯誤詮釋與運用,要求香港政府立即停止濫用國家安全法律、恢復司法公正、確保被告人享有公平審訊權及尊重基本人權,以及參照聯合國人權專家建議,儘速廢除《香港國安法》。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司法程序始於2021年9月9日,律政司正式起訴鄒等5人「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梁錦威及陳多偉期後分別認罪判囚3個月,鄒等3人維持不認罪,案件開審。 3人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分別判囚4.5個月。3人提出定罪及刑期的上訴,遭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駁回,繼而申請向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再遭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駁回。他們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案件今年1月8日進行聆訊,終院周四(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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