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因拒絕港警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成為違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首宗罪成案件,前副主席鄒幸彤、前常委鄧岳君與徐漢光被判入獄4個半月。三人事後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周三(8日)聆訊。選擇自辯的鄒幸彤在庭上質疑控方指鹿為馬,至今未有證據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鄒在聆訊前發公開信勉勵港人不要放棄,「只要我們未放棄,這城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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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終極上訴聆訊由5名本地法官審理,包括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並無安排海外法官參與。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選擇出庭自辯,其餘兩名上訴人鄧岳君與徐漢光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彭在庭上指,控方在原審時以維護「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將涉案文件大篇幅塗黑,形容猶如卡夫卡小說般的審訊情景,某人被控強姦,卻完全不被告知強姦發生的地點與時間,根本無從抗辯。
3法官質疑律政司說法跟法例不符
鄒幸彤自辯時強調,支聯會絕不是「外國代理人」,稱警方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屬誹謗,令支聯會被負面標籤受到攻擊及誠信受損;又質疑警方將自己的想法凌駕於法律之上,案中被告被錯誤指控,不但未獲賠償及道歉,更因此被判罪成入獄。鄒幸彤認為,現時警務處處長只要「合理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下級法庭便可將其定罪是非常荒謬的情況。她指警方理應要調查清楚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但警方的做法是不用理會真相,她直言不可能稱有「合理原因」相信一隻鹿是馬,鹿就可以變成馬。
張舉能、李義、林文瀚等3名法官亦先後質疑,控方稱警務處處長只需「合理地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就可要求對方提交資料的說法,認為跟法律原文不符。聆訊即日完成,法庭押後裁決。
鄒幸彤在聆訊舉行前一天,在獄中透過友人向傳媒發出公開信,批評案件至今歷時3年多,但控方仍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她勉勵港人輸贏不應任由他人定義,而是要看自己的目標,「如果我們的目標仍是結束專政,建設民主,那持續去戳破權力的謊言,截斷他們力量的來源,就是我們必走之路」。她強調民主不能不勞而獲,過程必會付出代價,「只要我們未放棄,這城就不會死!」
案件編號:FACC 10-11/24
鄒幸彤公開信全文:
3年前的那個早上,當我被國安的電話吵醒,知道他們在打鑼地找我的時候,說不恐慌那肯定是騙人的。但到真的見上了面,收到他們一定要交我手上那幾張紙時,我才知道自己演的原來不是恐怖片而是搞笑片——甚麼?說我們是「外國代理人」?支聯會的「反動履歷那麼厚」,但他們偏就是要安一個莫須有的「外國代理人」名銜來找我們麻煩。這豈不是放着好刀好劍不用,卻要懶有型地摘朵花來做武器嘛。
國安當然不是傻子,更可以說是把極權運作的邏輯摸透徹了。只因極權的力量,不是來自於事實,而是來自於謊言,來自於假象。要鞏固極權,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最多的人,拉進去演權力導演的大戲,而且那場戲更是愈假愈荒謬就愈好,這樣才能錘煉出人們的犬儒和奴性嘛。
國安的那幾張紙,就是在邀請我們做戲子,要是我們願意乖乖吞下代理人的身份,配合演一場被飛花摘葉打得無還手之力的戲,那客觀來說,飛花摘葉的「殺傷力」就是真實的,對社會的震懾力,也比一刀把我們了結了更佳。
拿事實來打擊罪犯,那是正常執法機關的思維。拿謊言來製造共犯,才是極權政治的正常操作。
然而,謊言成為權力支柱的同時,也會成為其罩門。就這點國安這次是真找錯對象了——支聯會多年來琢磨的「絕技」,就是如何讓權力的謊言反噬自身。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招,不過是堅守真實,讓假象在事實面前自行融解。
所以,我們的回答很簡單,但也無可退讓——我們不是外國代理人,我們拒絕你安排的角色。想邀我們入戲?那就等着劇本被反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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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下來,當這場外國代理人的鬧劇終於鬧到了終審法院,我們有成功改寫到他們的劇本嗎?
從我方的「損失」來看,似乎一切都是徒勞。一審、上訴、我們都輸了。常委們也已服完了所有刑期,就算終審勝訴,已經耗費在獄中的日子也還不到給大家。我們沒能救下任何常委,也沒能救下支聯會。
可從政權的角度看,他們想借支聯會說的故事,也同樣說不下去了,甚至變成一個吃不下丟不掉的燙手山芋,不是說反對派都是外國傀儡,不是說到了法庭就會讓世人看到我們勾搭外國主子的證據嗎?
但3年4個月的法庭程序下來,說好的證據呢?沒有,零,鬼影都拿不出一隻,控方由條文裏「外國代理人」的真正意思是「警察相信你是代理人」,說甚麼非法的命令也照樣有強制力。反正控方的立論就是,他們不需要證明我們是外國代理人,也照樣能治我們的罪。
我們說,國王沒有穿衣服,對方那弱爆的反駁意只能是國王不需要穿衣服。果然是在演笑片呢,好在笑柄不是我。當國王淪落到要說自己有權唔着衫的時候,他的面子和威嚴其實早就丟送光了。每一次的庭辯,就是一場硬着頭皮上的裸體巡遊,一次又一次的自我羞辱,大家千萬不要被那些看似複雜的法律論點繞暈了。簡單點說,控方就是在扭盡六壬地搬龍門,耍無賴,將自己在法律上要證明的事情縮到無限小。因為他們自知在事實上,在證據上,他們根本贏不了。
事情走到這裏,法庭內的輸贏,其實關乎法庭要不要也為國安的大話陪葬而已。要是連法庭也決定脫下衣服陪國王裸奔,國王心裏可能舒服了。實際上卻只是輸得更慘,連帶把法庭的尊嚴也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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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這次主動拿「外國代理人」來撩架打,最後卻落入一個有輸無贏的死局。政治上是叫輸得一敗塗地啊,不知道阿爺有否嬲豬豬呢?
有人或者會說,國王沒穿衣服是誰都看得見的事,說不說出來又有甚麼分別呢?即使謊言不被相信,只要人們接受它為行事說話的基礎,它在現世的影響就是真實的。更何況,不是所有人都能親眼見到沒穿衣服的國王,他們只是聽到眾人對那華美衣飾的讚歎。我在牆內就不止一次聽到有人說黃絲都是收了外國錢的,而這樣說人可不見得都是狂熱藍絲。
想看到外在世界的改變,我們就不能停留在心照不宣。阿藍說,歷史唔係由贏者書寫,而是由有意志的人書寫。我是想補充一點,輸贏也不應任由他人定義,而是要看我們自己的目標。
如果我們的目標仍是結束專政,建設民主,那持續去戳破權力的謊言,截斷他們力量的來源,就是我們必走之路。無疑,當前的形勢似乎強弱懸殊,當我們看着謊言的泡泡愈吹愈多,好像怎樣戳也戳不過來時,我們或都有一刻會想說,毀滅吧。一起浸泡泡浴算了,但那一刻過去之後,若你像我一樣仍不甘心,仍不能放棄,就該看到泡泡再多也是脆弱的,並非不能戰勝,即使必須付出代價。
可民主哪有不勞而獲的呢?若我們只以對方必然能帶來的傷害來定義成敗,而忘了看自己想建成甚麼,能達成甚麼,那無疑是在未開打前就先把自己定義成一個失敗者了。
誰說香港是一個 lost cause?只要我們未放棄,這城就不會死!我們或者不能奢求一擊致勝,但我們也遠不是沒事可為,沒仗可贏,而且在威權擴張,民主倒退的全球角力之下,香港作為前緣陣地的位置從未顯得如此重要,但首先,我們必須衝破自定義為輸家的地獄,找回自己的方向和目標,然後,一起愉快地戳泡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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