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反送中運動7.14沙田警民衝突中因咬斷警長無名指等襲警罪成判囚5年半的香港大學畢業生杜啟華,去年下半年獲釋,計劃在監管令期間到英國進修,惟懲教署以杜持有BN(O)簽證,在英國逗留5年及居住一年後可申請英國公民資格,將增加他逃離監管的風險等為由,拒絕其離港申請。杜提出上訴亦遭駁回,他周三(25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懲教署決定違憲,重大干擾釋囚行動自由,對《人權法》保障的遷徙自由構成不相稱限制,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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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刊》報道,司法覆核申請人為杜啟華,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監管案件審核委員會。入稟狀指,杜2024年下半年獲釋,其監管令翌月開始,直到明年8月,其間除非獲得委員會批准,否則不可離境。申請人今年初透過律師,向委員會申請離港,前往英國伯明翰大學修讀法學士學位。
不過,署方今年4月1日拒絕杜的申請,指杜持有BN(O)簽證,在英國逗留5年及居住一年後可申請英國公民資格,將增加申請人逃離監管的風險。署方強調,英國政府曾約談一名違反監管令、因危害國安遭通緝的人士,因此有理由相信若杜違反監管令,英方不會與署方合作,將申請人送回港。
懲教署又指,即使杜不曾違監管令,但他不曾就其刑事定罪表達誠懇悔意和反省,尚未完全改過自新及去激進化,指若杜獲准離港或再次變得激進,作非法及暴力行為,甚或違反國家利益。此外,署方指,雖然無跡象顯示申請人情緒有異常,但如他獲准修讀該學位,一直接受的精神科治療會遭到干預,不利其精神復康。
Patreon發帖悼邵家臻被指「有危害國安風險」
申請人不服署方決定提出上訴,不過,委員會維持決定,杜周三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入稟狀指,署方指申請人入籍成為英國公民逃離監管完全屬臆測,沒證據顯示申請人與英國政府或英國境內任何特定風險來源存在任何關聯,加上申請人要留英至2031年才有資格申請成為公民,屆時已過監管期,是否申請公民亦與讀書無關。
至於委員會稱英政府曾約見違反監管令及遭通緝的國安犯,入稟狀認為,此理由與申請人無關,申請人亦不知道該人士的身分,亦不知道其情況。入稟狀亦批評,委員會指申請人赴笈海外修讀法學士學位課程或作出違國安行為也或妨礙其更生,是杞人憂天及虛構。
入稟狀就申請人在Patreon發布貼文向逝世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致哀,委員會就據此判斷他未完全去激進化、改過自新及有危害國安風險並不合理,指帖文應被視為申請人行使其表達自由。
入稟狀透露,申請人同意遵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他的航班資料、每30天與監管人員網上會面,以及在2026年8月31日前至少回港一次等一系列額外監管條件。入稟狀最後指,申請人已於今年5月接受有關法學士學位的有條件錄取,最遲須於今年9月4日確認,懇請司法覆核申請能在今年8月22日之前進行聆訊和作出裁決,令杜可如期開學。
案件編號:HCAL 14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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