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上月向立法會建議訂立《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彭博新聞社報道,香港美國商會、香港總商會及亞洲互聯網聯盟近日向特區政府提交意見,擔心立法後會賦予當局過大權力取得私人企業電腦系統的存取權限,警告可能會對香港的創科投資造成寒蟬效應。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批評彭博報道「偏頗」及「斷章取義」,強調歐美等國家也有類似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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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周二(20日)報道,由Google、Facebook、亞馬遜、蘋果等國際科技巨企組成的亞洲網路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早前向特區政府提交意見書,批評草案賦予當局過大權力,不但威脅服務供應商的誠信,同時衝擊香港的數碼經濟。報道指美國商會、香港總商會均提交了意見書,美商會在8月1日提交的意見書形容,草案賦予當局的權力是「前所未見」,很可能會對私人企業的資訊科技總監(CIO)工作造成極大影響,並損害客戶利益。報道引述反對者擔心,特區政府立法後可直接接駁到私人企業的關鍵電腦系統並安裝程式。
報道續稱,香港營商其中一個賣點是資訊自由流通,但特區政府提交的草案建議,私人企業需要保護其電腦系統,並要在發生嚴重事故的兩小時內向當局滙報,否則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萬元。報道指,香港的國際形象之前已因為嚴厲的防疫措施及國安法而受到打擊,若再進一步對西方科技企業實施限制,相信會再影響當局努力重塑香港形象的工作。
特區政府稱大部份意見「支持立法」
報道刊出大半日後「反駁隊」出動,特區政府周二晚上近10時發聲明,批評彭博的報道「偏頗」及「斷章取義」。聲明表示,特區政府早前進行為期一個月諮詢,截至8月1日共收到53份意見書,稱52份意見書都是「支持立法並提出正面建議」,包括亞洲互聯網聯盟、香港美國商會、香港總商會。
聲明稱,草案提出的立法框架只涉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關鍵電腦系統,絕不涉及個人資料和業務內容;又指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中國大陸、澳門、美國、英國、澳洲、歐盟及新加坡均有相關法例。聲明表示,擬議條例不具域外效力,當局只會要求營運者提供能取得的資訊,並會給予合理時間準備,強調營運者有責任就網路攻擊作出妥善應對。不過,聲明亦承認若營運者不願意或未能自行應對事故時,當局會考慮向法官申請手令在其關鍵電腦系統連接設備或安裝程式,強調包括澳洲、新加坡等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監管機構也擁有類似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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