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3年|美國譴責港府通緝海外人士 稱開創域外適用危險先例 李家超鄧炳強保安局輪流發炮

港警國安處周一(3日)宣佈通緝8名境外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指他們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並每人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他們歸案。美國國務院周一(3日)發表聲明批評港警發出國際通緝令,認為這開創《港區國安法》域外適用的危險先例,威脅全世界人民的人權及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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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表示,美國譴責香港警方向不再身處香港的民主派人士發出國際通緝令,《港區國安法》的域外適用是一項危險先例,威脅全世界人民的人權及基本自由。「我們敦促香港政府立即撤回這通緝令,尊重他國主權,停止在國際施行國安法的主張。我們將繼續反對中國損害人權的跨國鎮壓行動,我們支持個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4日)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稱支持及贊成警方的執法行動,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特區政府執法必嚴」。李家超說政府會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終身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無論他們逃到天涯海角,我們都會終身追捕這些罪犯」。他呼籲公眾向警方提供線索,並按結果獲得賞格,包括通緝人士的親戚朋友都有資格。李家超表示,通緝人要終結終身被通緝的生涯,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自首,「否則他會是終身被通緝,日日擔心被拘捕,在惶恐中度日」。

對於被通緝的8人當中,已有部份人表明不會返港自首,李家超稱警方會按實際情況拘捕罪犯,強調警方與不同地區均有不同的警務合作,「我們很相信一定有空間,不會讓他逃之夭夭」。被問到8人一直在社交媒體活躍,或對於警方周一的公佈有所回應,是否構成挑釁,李家超說他們會繼續監察通緝人士的行為,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在拘捕時都會成為檢控的證據。

「赴湯」籲李家超、鄧炳強去海牙受審

在英港人組織「香港協會」(HKUC)創辦人、現時獲英國政府政治庇護的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昨日在Facebook發帖回應事件,並稱不會考慮回港自首,「皆因我所作之事乃合理、合義的和平倡議工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二呼籲被通緝人士回港自首,並點名批評羅冠聰是「現代漢奸」,指責他厚顏無恥地回應警方的通緝行動,「呢啲縮頭烏龜嘅行為,食人肉饅頭嘅行為,喺外國你就享受榮華富貴,嗰啲畀你煽動、喺香港嘅青少年就要受法律制裁,同埋承擔法律後果。我希望你諗一諗,我希望你攞返你嘅勇氣,攞返你做人嘅尊嚴,同埋攞返你嘅良知出嚟,返嚟香港自首。」

鄧炳強續指,執法部門會窮一生精力拘捕有關通緝人士,「今日你仲有些少利用價值,可能外國仲有啲保護傘保護緊你,他朝當你無利用價值嘅時間,你就會變為棄卒」。

曾在香港被控暴動而成功脫罪、外號「赴湯」的湯偉雄在Facebook發文,促請所有香港人權罪犯去海牙自首受審,拿回做人的尊嚴。「如果李家超、鄧炳強、習近平等人權罪犯,認為自己沒有違法,去海牙受審可以『還自己清白』,『你地自己都唔去攞返自己做人尊嚴,憑咩叫別人去?』」

中國駐英大使館批評祈湛明公然庇護通緝人士

此外,英國外相祈湛明(James Cleverly)、澳洲外長黃英賢(Penny Wong)昨日先後批評香港當局通緝海外港人,並對中國域外法律的影響力感到擔憂。保安局周二發新聞稿,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肆意對通緝行動作出無理抨擊,發言人表示很多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和澳洲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而《港區國安法》的域外效力,是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批評有國家「無理批評及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中國駐英大使館亦對祈湛明的言論有所回應,使館發言人批評祈湛明公然庇護通緝人士,認為這是對香港法治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英方有關政客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

湯家驊:聯合國指引稱不能移交政治人物

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周二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他說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屬於政治罪行,根據聯合國的指引和香港的法律規定,移交政治疑犯是不適用,「法律的基本原則從來沒有改變,不可要求移交政治人物」。然而,對於與香港的友好國家,他亦不排除當地會透過行政手段,把通緝人士移交回港的可能性。

被問到若有市民在海外接觸通緝人士,是否應格外小心,湯家驊指香港沒有「牽連罪」,相信不會因為親戚朋友的關係而受到牽連。至於若然有親友與通緝人士有金錢往來,湯家驊稱只要意圖不牽涉宣揚港獨,就不屬違法,「(畀錢)去飲個茶食個包……呢啲係人之常情……法律唔會咁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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