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政府建議修訂《監獄規則》,以維護國家安全等為名,提出限制或禁止特定探訪,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律師會晤,禁止個別專職教士與在囚人士接觸以及廢除容許未定罪還押人士自備「私飯」及穿着私人衣服的規定。細葉榕創辦人及董事阿政接受《追新聞》訪問時指出,保安局此舉是要剝奪香港政治犯包括探監師、黃圈律師在內的整個支援網絡,炮轟做法猖狂:「想無所不用其極地折磨一個人」,狠批涉事官員「心理變態和反社會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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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建議,任何在囚人士不得接受未獲懲教署署長授權的人探訪,懲教署亦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探訪,亦可為「主要目的」而就特定探訪施加限制或條件或禁止。文件提到「主要目的」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維持監獄保安等。至於「法定目的」則指協助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為他們重投社會作準備、以及維持家庭或社會聯繫或向該名在囚人士提供精神或物質上的支援等。
此外,保安局亦建議賦權裁判官因應懲教署提出的申請,在特定情況下發出手令授權懲教署向包括候審在囚人士在內的在囚人士施加限制,令他或她不得於手令所指明的期間與指明的個別法律代表等會晤及通訊等,
保安局指出,過去曾發生濫用探訪、律師探訪制度,前者以人道之名探訪,但「是以軟性手段影響在囚人士,意圖煽惑他們對抗懲教署的監管、引起他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後者則有在囚人士藉律師探訪機制「與外界以至與案件相關的其他團夥成員互通消息,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文件亦建議就《監獄規則》加入補充條文,賦權懲教署可就具體情況考慮是否有需要為維護國家等主要目的對個別專職教士與在囚人士的接觸或舉行的宗教活動,施加限制或條件或禁止。保安局亦建議廢除《監獄規則》內候審在囚人士可自備「私飯」以及可穿着私人衣服的條文。
「我沒有想過它會這麼猖狂!」阿政表示,懲教規矩或國安法庭若干做法亦已經嚴重違反人權:「你已經違反人權到一個這麼高的程度,你還要加一些條款去進一步擠壓最後的空間」。他認為,港府是想無所不用其極地折磨一個人。
阿政指出,當局計劃限制採訪在囚人士是針對「探監師」,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律師會晤則針對「黃圈律師」,廢私飯則是「連你家人唯一可以關心你的方法就是努力幫你找一些好吃的私飯、找一些好一點的衣服,那麼卑微的要求,你都要去剝奪了它! 」
他指出,港府修例反映當局針對的範圍很廣泛,有一些是具備專業資格,有一些是未定罪還押人士的家屬朋友,指政府做法是剝奪政治犯整個支援網絡:「這個剝離美其名說幫你重投社會,其實就是一個精神折磨,令你知道,就是這麼慘。你以後要乖乖地、有恐懼。 如果不是,你就再次面對這些這麼孤獨、甚麼都沒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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