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2009開始讀DBA的時候,除了前文所提的四個目標和當時形成強列對比的「正生書院」個案外,我最重要的推動力是完成我尊敬的先兄三哥明欽讀博士的心願。因為在他努力拼搏時,由於工務繁忙,他唯有暫且擱置進修博士的計劃,但很可惜,他最後想也想不到自己的生命旅程只有那短短的卅六年。由始至終,先兄三哥明欽不斷指導我進修學習是最有效能去提升自身的靈修及學養,讓學習者有更多的智慧去團結及啓蒙我們的下一代(Y及Z世代)。
還記得1963年,我們一家人幸運地獲分配到長沙灣廉租屋邨,居住地方突由雙層鐵架床擴大到300多呎,月租是80元。往後一年,我和先兄三哥考進政府小學,課餘時間,我們一起找工作幫補家計。大哥及二哥見家裏經濟拮据,所以要犧牲小我,小學畢業便輟學到工廠工作。二哥在「華生製衣廠」工作,先兄三哥和我因着他的關係而有機會做非法童工(當時的社會,非法童工是很普遍的);每當工業處來巡查有沒有童工時,老闆事先都會意會得到,通知我們一群童工暫避風頭,俗稱「走鬼」。
1967至68年間,我和先兄三哥當時讀小學三、四年級,每逢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暑假,我倆都到工廠剪線頭和當雜工。我們在工廠大廈的後樓梯級鋪上「雞皮紙」,就地坐下剪線頭,當年剪一打(12條)褲的線頭約有兩毫子;至於雜工就每天約有六元的工資,主要是負責傳遞車衣女工們要車的衣服,因為她們是專責自己某一部份的工序,有我們這些傳遞,她們便不需要花時間離開車衣間而省回不少時間。
我們每天工作大約十小時,記得每日下午四至五時左右,當我們有點兒肚餓的時候,總會有一個小販兩肩各挑起一桶的紅、綠豆沙和麥米粥在後樓梯叫賣。先兄三哥和我每天都掙扎着是否兩人每人一碗或一碗兩份分,因為一碗糖水需要一毫半子,如果每人一碗,我們需要剪多兩打褲才吃到。最終,我們兩兄弟只是買一碗紅、綠豆沙加麥米粥。在這日積月慮的日子裏,先兄三哥和我漸漸產生着濃厚非常的兄弟情。
(《這個金融機構高管是這樣煉成的 》之五十二,待續)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