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禮物|資源管理(第五節)(二之二) – 那些年,六個蘋果之第三個 – 廉正誠實(INTEG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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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xxxs繼續說:

「在1986年一個春節中,Victor到一位客戶的公司拜年,離開的時候,突然,客戶的公司老闆給了他一封『利是』。回到公司,Victor 把利是拆開 …… 嘩!是港幣10,000元,心想:『發達了!』。當時Victor一個月的薪金只是港幣10,880元,已比較1981年做Management Trainee時的薪金港幣2,500元多三倍。Victor 手上突然多了一個月薪金(港幣10,000元),應如何是好呢?想呀想,其實 Victor內心早有打算,要想一個好的方法去處理。

<方法一>,退回『利是』。不行,中國人的風俗退回『利是』給老闆是不吉利和『唔畀面』的意思,萬一他將來生意有甚麼不順利的話,豈不是 Victor像拿了他的彩頭?

於是 Victor去請教他的三哥明欽,哥哥指導 Victor<方法二>,就是以那老闆公司的名義把這筆錢捐到公益金。幾天後,給『利是』的那位客戶致電Victor,告訴Victor他有港幣三億元存款在另一家外資銀行一段長時間了,但卻覺得它的服務不夠全面,有意將那筆存款轉到Victor 工作的銀行。Victor連忙稱謝,並回應客戶說:『三億元中,先過戶一億元就可以了。』

為甚麼只要一億元而非全數呢?因為Victor是剛到新銀行工作的,如果一時間就有三億元的存款來自一家公司,容易招人嫉妒,會影響了與同事之間的和諧關係。所以Victor選擇了將這筆存款逐步過戶是一個比較穩妥的做法。接着Victor再引用另一類似的經歷,故事發生在十年後的1996年,Victor已轉到美國銀行工作。一天早上,他在辦公室拆開一封私人信件,發現有一張寄自柴灣浸信會教堂的捐款收據,說明是收到捐款港幣50,000元,可作免稅之用。他心裏想:『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並未有捐過港幣50,000元啊?』

想着想着,他後來想起來了。在1996年,樓市十分蓬勃,幾乎是買到樓宇的人都賺到錢。當時Victor負責銀行的樓宇按揭部門,當中有不少私人投資者因買賣物業而致富,曾經有幾位投資者賺了很多錢,而又對Victor曾經說過,希望可以送一些東西感謝Victor的投資指導,但都被Victor婉拒。

Victor想起其中有位客戶曾經提過會為他做一些積福的事,他亦知道柴灣浸信會的朱牧師是位在民主道路上令人尊敬的領袖,他是 Victor 的摯友。在1996年夏天的一次山泥傾瀉之後,教堂背後的整道護土牆坍塌了下來,重建需要籌款大概港幣一千萬元。客戶知道這件事情後,便以Victor的名義把善款捐到柴灣浸信會,所以Victor便收到該收據。現在,收據仍放在Victor公司的抽屜裏,並沒有提交稅務局免稅。雖然現在Victor仍然與這位善長朋友常有敘會,但他打算到退休時,才再鄭重向善長致謝。

(《這個金融機構高管是這樣煉成的 》之七十二,待續)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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