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查冊案|蔡玉玲上訴至終院:堅持追求公義 想不到放棄的理由

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查車牌揭露元朗7.21白衣人身份,去年被判虛假陳述罪成,早前遭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蔡玉玲鍥而不捨,周五(18日)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獲高院批准,但仍有待終院裁決是否批出上訴許可。蔡玉玲表示,上訴終院決定並不草率,強調無論結果如何,也會繼續追求公義,以報道事實、說真話為志業。

蔡玉玲去年4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徐綺薇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今年8月上訴至高院,但本月7日被高院法官李運騰駁回上訴。蔡玉玲周五再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獲李運騰批准,將交由終院裁決運輸署署長是否有權拒絕「交通及運輸」不相關的查冊申請。

李運騰表示,有關議題具重大及廣泛重要性,對新聞界或其他持不同目的查車牌人士,包括追討債務的人都同樣重要。他指條例原文的「須」字,在考慮了立法原意及條文上文下理後,是否具強制性有合理可爭辯的空間,因此批准案件交由終審法院審理。

蔡玉玲在庭外表示,自己心情平靜,由去年5月決定上訴以來,一直以平常心面對上訴。她之後再在個人社交平台Facebook發文,感謝大家關心,稱由決定上訴一刻開始,就已經有心理準備,即使本月初上訴被高院駁回,也沒有質疑過自己當初的決定。她強調,無論結果如何,已決心繼續走這條追求公義的路,「我並不孤單,感謝一直以來與我同行的友人和法律團隊」。她說,想不到放棄的理由,無論局勢如何變化,自己身為傳媒人的初心不變,會一直以報道事實、說真話為志業,「我期許自己真誠、善良、正直地活著。」

原本是港台《鏗鏘集》編導的蔡玉玲,2020年7月在元朗7.21恐襲事件發生約一年時,播出新聞節目《7.21誰主真相》,透過翻查2019年7月21日當晚在無差別打人現場出現過的車牌,追蹤白衣人身份,並突顯了警方不作為。節目出街後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惟警方卻於同年11月,指控她查車牌時的申述與用途不符,以虛假陳述罪名拘捕她。她去年獲尼曼獎學金(Nieman Fellowship),負笈美國哈佛大學,約今年中返港。早前被問到為何仍要回來香港,蔡玉玲說:「香港係我屋企,我喜愛呢個地方,希望自己喺力所能及範圍,為呢個地方、為香港人做番啲嘢」。

標籤: , , , ,


一齊撐起《追新聞》

一齊撐起《追新聞》

訂閱《追新聞》Patreon 支持,閱讀所有「追・新聞」、「追・專題」以及「追・專欄」的全部報道內容,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訂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