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日審訊重點
.黎智英表示「港區國安法」公佈及生效後,已無再談及制裁,因知道是等同「自殺」;
.黎曾事先撰寫「獄中公開信」予《華爾街日報》,提到國安法正毀滅香港,促美國社會幫助,但黎最後決定抽起文章;
.黎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自己是有方法離開香港,但從沒想過要離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周五(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庭上表示,在「港區國安法」條文公佈後,知道刑罰非常嚴苛,包括終身監禁,所以已沒有再談及外國制裁,因是等同自殺。他又稱當時自己是有方法離開香港,包括違法的方法,但從沒想過要離港。
黎智英第十二日作供,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深夜公佈,並隨即在7月1日生效,辯方提到,黎當時跟《蘋果》管理層討論國安法內容,認為非常嚴苛,黎向《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形容「中共癲咗」,稱《蘋果》需重新部署日後對策。辯方又提到,《蘋果》原本為民主黨印製逾3,000張海報在2020年7.1街站派發,但最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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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在庭上稱,國安法嚴苛程度超出預期,認為會毀滅香港。他稱當時知道要求外國制裁屬國安法罪行,可被判囚終身監禁,故之後言行也很小心,無再提制裁,因知道這樣做是等同「自殺」。黎又解釋,該批海報是民主黨的籌款海報,《蘋果》是協助印刷,他原打算到場協助派海報,但因考慮到國安法風險及《蘋果》管理層的建議,最終只到場幫忙籌款,無派海報。
黎的「獄中公開信」稱香港人沒有試圖推翻中共
辯方引述黎在2020年7月1日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提到會繼續抗爭,但要改變模式。黎在庭上解釋,當時國安法剛生效,他知道一切已轉變,雖然沒有想過要放棄為民主抗爭,但知道必須改變策略,避免違反國安法。黎在訪問中表示不會離開,因為會令自己及《蘋果》蒙羞,並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黎同日接受霍士新聞訪問時,也強調會留守香港至最後一天,又稱不知道國安法的紅線在哪裏,自己有可能要入獄。
黎在庭上解釋,當時有刑事案件在身不准離港,但如果要離開是有其他方法,包括違法的方法,但他從沒有想過離開。他又形容國安法內容含糊,紅線難以掌握,令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犯法。
辯方又展示黎智英與美國《華爾街日報》編輯麥偉林(William Mcgurn)的訊息內容,提到黎曾預先撰寫一封「獄中公開信」,準備自己一旦入獄後刊出。信中稱香港人只是爭取民主,並無試圖推翻中共,卻遭到無情打壓;又稱香港人與美國人擁有一樣的價值觀,提醒美國人中共今天如何對待香港人,他日會否仍善待美國人,呼籲美國人不要忘記香港人。黎在庭上解釋,文章是在2020年7月1日前撰寫,當時預計自己可能入獄,文章並無呼籲外國制裁,但他最後決定抽起投稿,《華爾街日報》最後並無刊出文章。案件下星期一(9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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