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負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在身、現時流亡澳洲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繼早前被港警國安處100萬元通緝、家人又無端被當局騷擾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近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許智峯破產。許智峯立即撰文反擊,炮轟港府破產申請是政治操弄,以法律為工具,阻礙他在國際社會進行倡議及遊說工作,表明「香港的破產申請對我在澳洲的生活、財政毫無影響,也絲毫無損我作為律師的法律執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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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周五(24日)報道,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許智峯破產,並指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將於明年1月23日下午開庭處理。本身已在澳洲取得律師資格的許智峯同日在社媒專頁反擊,指港府對他的破產申請是政治操弄: 「且看港共後續仍有什麼伎倆,繼續攬炒香港司法,醜出國際。」他批評,港府做法「無非是以法律為工具,針對我在海外為香港自由發聲,以阻礙我的國際倡議及遊說工作。」批評港府手段層出不窮,無所不用其極。
許智峯相信,港府破產申請是圍繞他在港牽涉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訟費 – 西灣河警員非法槍傷少年案,他入稟的私人檢控被律政司介入並撤銷,及後他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以及在刑事藐視法庭案中被判監禁及懲罰性訟費等。
他就有關案件作出三點反擊。許智峯指出,國安警早已向法庭申請,並由國安法官批出資產凍結令,他在港持有的少量資產全被凍結,炮轟港府做法互相矛盾:「港共一方面向我要錢,一方面卻不許我用錢。」許指出,私人檢控起訴港警及司法覆核等案的訴訟資金仍被凍結在香港律師樓的銀行信託戶口,存款額高於港府申索的訟費金額,並非資不抵債。
他續稱,在他的私人檢控及司法覆核案件中,其代表律師曾向法庭申請從他被凍結資產中支付律師費,惟港府反對,律師申請被駁回。許指出,在凍結令下,許無法「出糧」聘請律師,所以日後所有法庭聆訊亦不能有律師代表,質疑港府為此「大可為所欲為,在法庭唱獨腳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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