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操普通話、戴口罩的年青男子被人拍到在尖東星光大道公然違法燃放煙花,轟動全城,有網民批評旅遊區星光大道淪為「冇警地帶」,「依家喺街上你幾可見到警察?5月35號就見好多」。警方周一(9日)表示非常重視事件,一名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21歲中國大陸男子已經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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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佢可以係香港放煙花?仲要掉垃圾落海 ! 之後仲要問我做乜影佢!」有網民周日(8日)在Threads上傳影片質問為何有人在港放煙花、並把垃圾掉落維多利亞港。影片顯示,一名身穿黑衫黑褲的男子打開火機,點燃綁在欄杆的煙花。煙花瞬間點著,男子立即離開。男子知道自己被拍後,要求片主停止拍攝。片主聲稱,他事後被煙花男跟蹤,由星光大道瑰麗酒店「跟我跟到去MOA(香港藝術館)先消失」。他指對方褲袋有枝煙花,不排除對方返回星光大道繼續放。
「差人冇好似早幾日銅鑼灣咁快出現」
有網民質疑「點解無人捉?咁無法無天。」片主表示,當時附近有管理員,但沒有上前交涉:「咁大聲,附近都冇警察聽到趕過嚟阻, 又係好奇。」有人留言質問為何旅遊區無警察巡邏,有網民回應:「依家喺街上你幾可見到警察?5月35號就見好多」、「結果差人冇好似早幾日銅鑼灣咁快出現」。
Threads另一條影片顯示,在多名行人、遊客圍觀目擊下,有人向維港燃放至少兩枚煙花。上載影片的網民表示:「乜料?係星光大道放煙花!呢度係香港嚟。」
港台報道,警方周一在尖沙咀區拘捕一名21歲、石姓中國大陸男子,涉嫌在尖東星光大道海旁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被警方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表示,他們留意到網上流傳影片,一名男子懷疑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對開海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表示,煙花及爆竹等均屬危險品;指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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