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上文(第九章)根據時序環境推論出「反送中」事件理應不會被中國用作為中美貿易談判中的一個籌碼;那麼,修例的初心是否就一如特首林鄭月娥在6月12日的記者會所說的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台灣殺人案和第二個是為了修補現行有關條例的漏洞;並且一如林鄭指,修例初心都是出自她與她的團隊呢!
其實,很多市民都不相信,以我們的特首林鄭這麼聰明,那會「得閒無事做,枉作小人」去幹這麼「愚蠢」的事。那麼,如果不是她又會是誰呢?於此,筆者不妨天馬行空,假設中央領導層才是修例的發號施令者;目的是:
(一)為財,因中央可快速透過合法渠道收回大批權貴貪官窩藏於香港和外國的資金和資產(少則萬億,多則數萬億美元);和
(二)為「解放」香港,以免它成為顛覆現時領導層的重要基地;因為中央知悉正是習派的對頭人在香港除了窩藏大量資產,更操控著香港某些傳統傳媒、報章和網媒等與中央領導層對著幹。這些報章和媒體,都不時罔顧中央顏面發放敏感新聞和消息,令中央非常不悅;以某英文報章的專欄記者為例,約兩年前她把某政治局常委的家人在香港的資產報道,不久後便「被辭職」。所以,時辰一到,中央便不能再容忍香港成為持續妄議中央的地方,下定決心要盡速完成條例修訂。
於草案發表初期,不少專業人士都能看清修例的背後動機和其造成的破壞,最終更會導致「一國兩制」的防火牆被拆除。因此這些專業人士於過去數月披星戴月地在報章、社交媒體、不同平台和渠道告知香港市民,修訂《逃犯條例》將會如何改變香港未來二十八年的景象,主要是能更早把中港兩地融合,實際上如同廢了昔日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基本法》與在聯合國註冊的各項事宜;更令西方國家也不會再視香港為中國以外的自由城市,香港於世界經濟及政治舞台的價值便隨之湮滅。
再者,某些中央領導層對何為「開放」、何為「多元的國際城市」的認識甚為貧乏,他們的思維受自己狹隘的認知所限制,誤以為香港市民會如同中國700多個城市的市民一樣可任其擺佈、控制;然而香港市民由於長期沐浴於自由而開放的氛圍下,思想當然不甘受約束,況且,明知有《中英聯合聲明》賦與香港擁有自己一套的《基本法》,所以不會認同原應為港人謀福祉的特首成為某些中央領導層手下的傀儡,更不同意把特首服務的對象由以香港的(家)扭曲為國家的(國)為先的人了。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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