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愛的讀者:
由於今天(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安排了在上海交通大學教授浸會大學的MBA課程,所以昨天黃昏便到了上海。一早起床,收到Abel同學在WhatsApp群組說他跟其他同學反覆討論我對特首林鄭在「送中」修訂議案的動機所作的推論,很認同我說她那麼聰明,是不會「得閒無事做,枉作小人」那麼「愚蠢」的 ……;相反,非常認同她極有可能是配合中央領導層在香港「追財」的决心 — 因為法例一立,便可透過合法渠道快速收回大批權貴貪官窩藏於香港和外國的資金和資產(少則萬億,多則數萬億美元)。
另一位Vanessa同學說她的一位世伯跟她說及中國大陸著名女演員「范冰冰」逃稅一案,由該案的進展更證明我推論特首林鄭修訂「送中」議案的因由極有可能是正確的。案件發生於2018年5月,范冰冰被中國中央電視台前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爆出簽署「大小/陰陽合同」的醜聞,即一份本應是片酬6,000萬的電影合同分成兩份,分別是1,000萬的「小/陽合同」與5,000萬的「大/陰合同」,然後只用「小/陽合同」去報稅,藉此省下大筆稅金。事件原本只在網上發酵,一星期後政府介入調查,同時間范冰冰亦消聲匿跡,再沒出席過活動,也再沒更新過微博。有人說她潛逃到了美國,也有人說她被中共軟禁了起來,現實如何?無人知曉。四個月後,她的微博貼出了一則致歉信表示為自己所作所為感到羞愧,且接受稅局追繳八億元人民幣的欠稅罰款的安排。
這個例子正好示範了「送中條例」經修訂後涉嫌觸犯條例的香港人遭處置的可能狀況。首先大陸會引渡你北上受審,然後你就會「被消失」「被軟禁」,繼而「被折磨」直至你肯認罪為止,最後接受政府一切「被合理」的安排。這就是條例令人人心惶惶的重點;更不要提的是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因何會被捉走,可能只因說了一句連自己也記不起的反共說話,也可能碰巧國庫緊張而向你開刀。可見大陸的人權司法狀況實在令人擔憂。
6月9日103萬巿民走上街頭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段展示出向「送中條例說不」的訴求。當天遊行大隊約在下午2:18起步,隊尾要到晚上10:15才抵達金鐘終點;令人憤憤不平的是:特首林鄭於晚上11:00前後發出聲明說如期(即是在6月12日會議當日)將「送中條例」送交立法會進行二讀。結果,其後引致過萬巿民包圍立法會,作為一名旁觀者我看到的是999:1都是極度和平的市民,可怒的是警察竟以強悍的防暴手段清場,導致當天出現70餘人受傷,當中更包括年僅五歲的小童,實在令人難過痛心。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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